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有关政策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镇(街道)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的规划、具体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南水北调有关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有关工程验收工作,指导实施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市内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水利系统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抓好水利资源开发利用、水利工程、水利中介服务等领域信用系统建设。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水利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城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水旱灾害专项预案,组织协调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市水利局与市应急管理局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共享灾害信息,统一发布灾情。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信访、群团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部门预算决算、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三)规划建设股。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和监管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承担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实施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承担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四)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股(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拟订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参与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监督辖区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
(五)农村水利和灾害防御股。指导水库工程、河道堤防、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河口的开发、治理与保护。指导河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堤防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实施水库、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库、河道堤防新建和除险加固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制定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六)河湖长制工作股。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襄阳市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监督和年度考核。承担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其他日常工作。
(七)移民股。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审核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
(八)人事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建、意识形态、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宜城市水利局各股室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0-4212330)(二)财务股联系电话:(0710-4226765)(三)规划建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