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和规划方案;
(2)负责统筹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全市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职责;
(3)统筹管理全市数据资源;
(4)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工作;
(5)负责全市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
(6)负责编制淄博市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和工作方案;
(7)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
(8)负责全市大数据、电子政务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项目审核、实施监督、组织验收和绩效评估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做好大数据相关知识普及、教育培训等工作;
(10)负责对市大数据局所属事业单位的统一领导,承担局所属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工作;
(11)负责对各区县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12)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有关统计工作;
(13)负责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等。
淄博市大数据局办公室负责人:李洪泰电话:0533-3181070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 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宣传、考核、工会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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