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职责调整:
(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法制职责划入区司法局。
(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统战部。
(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入区侨联。
(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区应急管理局。
(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外事管理职责划入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金融工作管理职责划入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区科学技术局。
(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及政务信息化管理职责划入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内设机构
秘书一股(综合股)、秘书二股、秘书三股、秘书四股、秘书五股、秘书六股、秘书七股、政府政务督查室、政府研究室、政府总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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