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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市级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市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市级财政、金融、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市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开发区发展工作。
(五)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落实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拟订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拟订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市级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省级和市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市级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及现代物流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市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全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组织协调全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军粮供应、行业管理、产业发展、流通市场监管,粮食收储、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测,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推动粮油市场体系建设和粮油产业发展等职能。
(十五)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修订市级政府定价目录建议,拟订综合性价格政策。承担国家、省下达的农产品生产成本及涉农收费调查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地方开展相关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负责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成本调查、测算、监审工作;承担国家、省、随州市下达的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以及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的日常监测上报分析工作,对价格异动及时作出预警并提出调控建议。
(十六)承担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支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事务、会议组织、文电档案管理、政务信息、提案建议承办、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信访、目标责任制管理、重要事项督办等机关日常政务;承担资产管理、机要保密、文明单位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行政事务。
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承担“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机关党建、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思想政治建设、教训培训、人才发展、劳动工资和绩效管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承担机关财务、部门预算、承担局机关及下属二级单位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金融、会计政策。
(二)综合环境资源股(市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
组织拟订和实施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市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全市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全市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提出全市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市级经济形势分析、经济安全和经济领域防风险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市级发展规划。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承担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统筹市级规划编制立项。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尾矿治理工程。承担市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市内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状况;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市预算内投资计划;负责全市财政性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拟定促进全市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协调推广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统筹协调市级政府引导基金和投融资平台。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审核,参与市级重点项目竣工验收及可行性研究的审查工作;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协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与固定资产投资有关的标准定额工作。承担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地区经济股(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两带一区”办)。
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区域规划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内外区域经济发展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组织编制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对口支援新疆相关工作。
协调落实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部署。研究起草全市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淮河经济带、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推进实施市级长江经济带、淮河经济带、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推进市长江经济带、淮河经济带、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重大项目建设。承担淮河生态经济带相关工作。
研究全市财政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组织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组织落实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协调落实国家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政策。组织拟定粮食、棉花、食糖、化肥等市级储备的规划和计划;编制全市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指导和监督计划实施。拟订全市现代化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
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推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以信用为基础的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模式创新。指导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诚信教育、诚信文化、信用宣传等社会诚信环境营造工作。承担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五)农村经济股(农业区划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街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场、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开展农业区服务,组织农业资源调整、监测,编制农业资源区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农业可持续发展和高效利用实验示范等具体工作。
(六)交通能源股(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综合分析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提出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市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全市铁路发展规划,衔接平衡铁路发展规划与市级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铁路重大项目的审核建议。协调解决铁路建设重大项目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拟订电力及新能源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和电网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参与协调有关电价的测算报批和监管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拟订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含管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含管道)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含管道)的行业管理。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履行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职能。协调能源储备工作。
(七)产业发展股(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划和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统筹工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做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合资项目)审核、审批、核准、备案。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
组织拟订推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重大示范工程。研究提出市级技术经济安全政策建议,跟踪研判科技安全有关风险隐患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全面创新改革,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推进全市大数据战略,推进“互联网+”和“智慧+”行动。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引导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
研究拟订和督促落实全市开发区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指导拟订和审核开发区发展规划;负责开发区设立的申报工作;负责开发区发展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协调工作。
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市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协调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跨领域新兴服务产业发展。推进服务业载体和平台建设,组织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城市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推动服务业品牌建设。
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
(八)社会发展股。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市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市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
提出全市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全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市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九)行政服务体制改革股。
承担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法治建设,指导系统法治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推进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工作。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协调落实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
(十)物价管理股(成本监审股)。
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修订市级政府定价目录建议。组织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研究提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改革建议及收费标准。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和要素价格改革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重要商品价格相关政策。拟订少数市级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
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品价格调整意见,研究提出除教育、交通运输行业以外的通讯、旅游、有线电视、金融以及所有中介机构等经营性收费、服务价格的改革方案和调整意见。研究提出全市保障性住房等房地产价格以及物业管理价格的调整建议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钢材、水泥等主要工业品价格、房地产价格以及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相关服务业的价格形势,包括无形资产等价格,提出对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经营性收费的年度检验审核工作。承担涉及职责范围内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地区之间涉及职责范围内的经营性收费及服务价格工作。
拟订成本调查制度和办法。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
(十一)粮食仓储与监督检查股。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仓储规范管理的相关政策的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粮食仓储管理、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粮食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工作。承担粮库维修改造、农户科学储粮、粮库信息化建设和“优质粮食工程”中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节粮减损、粮食流通科技创新。
监督检查全市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计划、数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对全市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清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
(十二)粮食调控与技术股。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的建议。提出全市地方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粮食供求平衡调查、市场监测和预警分析工作。承担粮食质量管理职责。
落实国家粮油产业政策,制订全市粮油产业发展规划。争取政策支持,引导和扶持全市粮油工业企业做大做强,优化产能布局和产品结构。推广应用粮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指导粮油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粮食产销协作,产品宣传推介,“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深入粮油企业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负责汇总、编报全市粮食行业财务报表和粮食行业财务决算工作。负责粮食财务挂帐管理和消化工作,协助管好用好粮食风险基金。统筹协调粮食项目的规划、申报和项目库建设。
咨询电话:0722-626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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