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完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制定全区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有关地方统计规范性文件,部署全区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区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原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准、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设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区涉外调查活动,依法查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九)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承担全区经济社会目标考核工作,协助妇女儿童“两纲”监测等工作。
(十一)承担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工作和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下服务业等抽样调查工作。
(十二)指导地方调查队组织开展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调查等统计调查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随州市曾都区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核算与目标考核股、统计设计管理和政策法规股、农村统计股)。
综合协调、管理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秘、机要、政务信息、会务、保密、档案、督办、文印、信访、安全、消防、对外联系、公务接待、后勤服务、综合治理、政府采购、人事教育、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财务和纪检监察工作。
拟订全区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监督检查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管理全区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拟订有关地方统计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全区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监督管理全区涉外统计调查活动;办理全区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开展全区统计巡查工作。
负责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区社会、经济、科技各项综合性的统计资料,监测全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组织编辑统计年鉴和有关统计资料,定期举办统计新闻发布会,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区综合性的统计资料,指导全区社会经济综合统计分析研究工作。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组织第三产业普查和抽样调查;对国民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重要统计指标质量进行评估监控和协调;综合整理并提供财政、金融、保险等统计数据。
研究制定和完善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工作,并对各地开展考核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及检查;评估审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数据及考核结果;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情况实施监测,为区委、区政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参考建议。
承担全区县域经济、镇域经济考核工作,小康监测工作,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感一度”调查、政风行风评议第三方评估、小康建设满意度调查、脱贫攻坚成效调查、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等社情民意调查。
组织实施全区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能源消耗情况、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劳动力调查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工业能源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业景气状况及新型工业化进程进行监测。
组织实施全区能源、资源利用等基本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降耗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 服务业调查统计股(贸易外经统计股、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和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会治安状况及公众安全感等统计调查,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负责全区服务业调查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三产业调查统计数据;组织指导三产业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直属事业单位设置
(一)曾都区地方调查队(普查中心)
主要职责:
(1)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2)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3)组织指导调查网点的有关业务工作;
(4)依法查处其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5)开展统计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机关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
(7)完成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22-3222419
办公地址:随州市曾都区烈山大道乌龙巷4号区政府办公楼;邮政编码:4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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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722-325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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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