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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联系电话:0715—8322121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12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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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职能信息

区水利和湖泊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区水利和湖泊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区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区确定的重要项目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投资项目并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负责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组织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江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和项目实施。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七)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依法监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和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组织编制水土保持公告。按规定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和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小水电改造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水利工程移民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实施有关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的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监督有关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十一)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事法规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开展重大水事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本区内的水事纠纷。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参与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编制本区域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水旱灾害防御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机关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

承担本部门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部门预算决算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组织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办,受理和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勘察、论证、审核、评审、上报等相关工作。

参与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组织编制本区域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测、信息报送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水利信息化工作。

(二)河湖长制工作股(水资源股、政策法规股)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负责区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费征收等工作。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负责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

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负责起草区政府有关水利行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组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水事纠纷,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河道采砂管理执法工作。

(三)建设管理和安全监督股(规划计划科技股)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农民工用工管理等有关工作,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拟订全区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有关工作,组织申报实施水利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承担水利科技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开展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四)湖泊和河道堤防股

负责河湖堤防、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河湖的开发、治理、保护与监督,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湖、水闸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按相关规定实施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内和重要湖泊保护区及控制区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河道堤防、湖泊工程和重要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负责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负责编制湖泊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

(五)水库水电和移民股

负责水库工程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实施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水库新建和除险加固工作。组织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

负责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负责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年度扶持计划;拟订全区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年度扶持计划。负责会同区财政、相关乡镇对移民后扶资金使用进行检查。承担年度移民人口审查、审核工作。负责省市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移民文件、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移民后扶项目库建设。筛选移民后扶申报项目,负责对移民后扶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承担区党政领导干部移民后扶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六)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股

负责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区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负责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

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领导简介

咸宁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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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向基层下放延伸、336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已陆续实施网上业务办理……,咸阳市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推动政府管理服务与互联网融合,打造“不见面审批”平台,取得明显成效。 咸阳市加快推动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实现所有市直部门和12个县乡镇政。。。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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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15—8322319

办公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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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咸宁市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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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15—8313333

办公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咸宁市市民之家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咸宁市咸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咸宁市咸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15-8126539

办公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咸宁市民之家)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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