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负责促进全区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区域内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负责指导区域内所辖企业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有关创新创业政策。协调推进人才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相关人才工程。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管理和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牵头深化全区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竞赛制度。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六)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
(七)组织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劳动关系政策与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制度。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有关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八)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和省、市、区有关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区政府有关表彰奖励事项。
(九)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十)推动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域的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优化营商环境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培育、引导、扶持相关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负责指导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发挥“互联网+”支撑作用,推进网上办事和业务协同,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监督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信息共享,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十四)与区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和审批服务事项划出部门应当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按照《中共青岛市市南区委、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的实施意见》执行。区行政审批局对划转的行政许可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依法履行职责,并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牵头建立完善协调与其他审批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机构的关系,研究解决现场踏勘、审图验收等环节的衔接措施。审批服务事项划出部门应当全方位做好监管工作,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对区行政审批局实施的审批行为和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许可权利进行监督,依法确定和调整行政审批实施所需的审批条件、技术标准等审批规范,明确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许可权利的要求、规则和限制性规定等,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各部门应当加强衔接配合,决不允许推卸责任、决不允许出现监管空白。
姓名 |
洪琳 |
职务 |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
工作分工 |
主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廉政建设、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人事、财务、事业单位管理、“双招双引”等工作。 | ||
姓名 |
邹军 |
职务 |
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工作分工 |
负责信访稳定、新闻宣传、安全应急、人才建设、劳动维权、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市场、工资统发、专业技术、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青妇、局机关日常管理等工作。协助洪琳同志分管“双招双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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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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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中午12:00至下午1:30午间延时服务;星期六、星期日将向市民提供双休日预约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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