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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财政局

黄梅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13-336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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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迎宾大道409号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冬);15:00-18:00(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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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财政局职能信息

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1.局机关内设22个股室:工会、党办、办公室、人事股、预算股、政府债务管理股(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股、国库股、综合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法规税政股、社保股、经建股、企业股、国际股、商贸股、农业股、金融股、政府采购管理股、财评股、离退休干部管理股股;

 2.归口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经管局、农发办;

3.副科级事业单位5个:会计局、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局、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监督检查局、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4.直属正股级事业单位7个:水基办、部门预算编审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票据管理中心、国资运营中心、投资评审中心、征收管理站;

5.委托管理的国有企业3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茂源金融服务公司、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黄梅接待站

6.财政所(局)18个:乡镇财政所16个(加挂农村会计代理中心牌子)、园区财政所1个、五祖景区财政所1个。

财政局(含直属单位)职责: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拟订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四)组织开展全县税源调查分析,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五)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落实各项惠民惠农资金政策,加强惠民惠农资金监管。

(六)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举借、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负责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政府外债,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九)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资本(含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全县国有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投资评审工作。

(十二)围绕县委发展战略,服务全县产业发展,负责制定全县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增强财政调控能力,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研究制订工作机制,增强财政调控经济发展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县级和乡镇财政分配关系,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乡财政关系。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建立完善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新闻、保密安全、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财政普法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财政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预算股(政府债务管理股)。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县级预算调整事宜。承担县级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审核并汇总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负责县级预决算信息公开。承担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工作。

承担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对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防控等,负责建立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以及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指导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四)国库股。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全县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财政决算及县级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级财政性资金的测算、拨付以及财政性资金调度。管理县级财政专户和县级预算单位账户。办理县级收入退库。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及社会审计业务等工作。

(五)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城市投资、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地方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办理县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制定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协调与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和项目安排。承担指导和管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六)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公务开支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公务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会议定点场所管理有关工作。

(七)教科文股。承担教育、科协、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制定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八)社会保障股。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农业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研究制定相关财政支农、惠农、专项扶贫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惠农政策,加强资金监管。牵头负责财政扶贫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十)产业发展股。承担科技、工业、商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管理产业发展相关资金(基金)。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审核并汇总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参与指导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十一)金融股。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拟订县级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政策。负责创业担当贷款财政贴息工作,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工作和政策管理。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设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全县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

(十二)综合股。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承担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管理。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股。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和规程。组织实施县级重大支出政策绩效、预算部门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出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股(政府采购管理股)。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和资产配置标准,指导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制度。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监管办法,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承办政府采购行政执法案件,拟订县级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参与编制、审核、批复政府采购预算,办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股。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黄梅县财政局领导简介

黄冈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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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政务服务中心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服务环境。自2018年6月以来,在黄冈城东新区建设新的政务服务中心,该中心建设坚持“亲民、便民、利民”原则,紧盯“一网、一门、一次”工作要求,突出“四个着力”,切实将新政务服务中心打造成方。。。
黄梅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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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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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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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黄冈市黄梅县东山大道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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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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