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贯彻落实“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拟定“三农”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具体职责:
1.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2.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指导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开发和利用。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3.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4.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种质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5.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6.负责农业防灾减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动物疫病监测及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7.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畜禽、水产新品种保护。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农办秘书股、市场与信息股、发展规划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综治、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牵头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提案办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县农业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处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人事老干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与意识形态、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工作。指导农业农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三)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统筹协调管理农业投资项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县农业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四)科技教育股。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业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指导开展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五)法规审批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承担农业农村改革和执法监督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指导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六)乡村产业发展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品牌建设相关工作。
(七)种植业股。起草种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农业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农情调度分析,发布农情信息。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八)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股。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九)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负责监管农机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十)养殖业管理股。指导畜牧业生产发展,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动物疫情监测、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检疫、重大疫情防控。
(十一)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咨询电话:(0713)5053102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人民路21号 ; 邮政编码:4386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夏14:30-17:30)
咨询电话:0713-5064188
办公地址:黄冈市罗田县凤城大道7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冬季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