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调查计划,并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物流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通讯、财政、金融、保险、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相关的全县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区、处)、县直各部门及开展旅游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和咨询建议。
(八)指导基层统计业务工作,夯实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并检查监督其实施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电子地理信息系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局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区、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为“四上”企业提供“企业一套表”运行服务。
(十)收集、整理县内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县市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县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十一)开展县乡两级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参与研究制定、完善全县经济发展目标考核指标,并参与其实施情况的考核; 对全县经济发展状况开展研究和分析,参与县委、县政府及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十二)加强对全县各乡镇(区、处)、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监督与指导。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件、报告和总结起草、考勤、保密、宣传、党建、财务、工青妇、政工人事、后勤保障、党风廉政、深化改革、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卫生、公务接待、来文来电等工作。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检查、处理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负责统计违法案件处理中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乡镇“八有八化”、村级“五有五化”)及“四上”企业统计诚信创建、综治法治建设等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股。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各专业统计数据收集、整理,以及向各级和社会各界提供经济、社会等各项综合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统计公报,开展经济运行分析,提供综合性分析报告。负责提供县域经济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党政领导班子综合实绩考核及“二十强、十快”乡镇考核部分统计数据。指导各乡镇统计机构综合统计工作,协调指导相关部门统计工作。负责组织编写《浠水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专报》《统计信息》等统计产品。负责开发区统计、文化产业调查、统计分析信息上传、内外网更新、微信公众号管理等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贸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高新技术、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物流、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交通运输等统计调查。承担全县单位GDP能耗核算、重点耗能企业监测任务。负责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进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和投资项目入库的申报,“一套表”联网直报、跟审、相关抽样调查等工作。负责部分事业单位抽样统计和规模以下抽样调查统计工作。指导企业(项目)建立健全统计台账,负责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调研,进行预测预警。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农村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农村统计基础工作,理顺统计报表报送渠道,维护统计调查秩序。搜集、整理、提供和检查农村统计数据,负责农村经济发展趋势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负责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统计局内设机构是浠水县统计局普查中心,为县统计局管理的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浠水县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牌子。县统计局现有机关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6人。
咨询电话:0713-4233537 0713-4232837
办公地址:黄冈市浠水县清泉镇宪司坳社区十字横街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如遇高温等季节性调整,按调整时间执行。
咨询电话:0713-4267028
办公地址: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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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 -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如遇高温等季节性调整,按调整时间执行
咨询电话:0713-4267001
办公地址: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月湖公园北侧约150米,威尼斯酒店斜对面)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