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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统筹衔接各行业专项规划。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二)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政策建议。调节全县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和结构优化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改革建议和方案。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的实施。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开发区发展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拟订全县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指导协调投资联审平台、重大项目滚动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五)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六)推进落实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县级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临空经济区建设、黄团浠一体化发展等重大规划和战略。牵头推进“厕所革命”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
(七)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统筹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提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粮油仓储单位和加工企业监督管理。承担经济、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国家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调控措施。
(十一)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统筹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建设和发展。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审批、上报能源投资项目。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计划和推进其项目建设。
(十二)主管电力行政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炭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电力、煤炭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运输发展规划。负责经济运行中多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衔接。组织拟订综合运输应急方案,协调不同运输方式紧急调运应急物资,协调电煤等重要物资的运输。组织协调重点港、站的疏运。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四)参与制定全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新型产业人才振兴工程,围绕本县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人才,做好服务业领军人才的培育、推荐、评选和服务工作,建立完善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和服务业领军人才信息库,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优秀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和服务业领军人才。争取国家、省、市在人才项目和资金方面的支持。
(十五)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粮食安全、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储备粮棉糖等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职责。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提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组织协调全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节粮减损工作。负责全县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指导和督办检查工作。负责军粮供应工作。
(十六)负责价格调控、综合的宏观管理。按权限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拟订和调整少数由县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全县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调价审批工作。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研究拟订征收计划和管理办法,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审核。负责全县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的成本调查及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测上报和预警工作,承担政府定价项目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县涉案、涉纪、涉税财物的价格鉴证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七)承担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县临空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县黄团浠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县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县级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县级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
3.与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及收储、轮换。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有关物资的动用和去向。(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申报粮食、棉花等进出口计划。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等部门拟订,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县商务局联合发布。(4)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审批和上报。县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县商务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值守、文秘事务、会议组织、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信息宣传、信访、综治(平安建设)、保密保卫、提案建议承办、目标责任制管理、协调督办等工作。
(二)政工股。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承办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编制、工资、培训、奖惩、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形态、监察、老龄、群团等方面工作。
(三)财务股。负责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财务监督检查与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等工作。
(四)国民经济综合和发展规划股。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建议。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各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负责组织重大课题调研,监测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全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股。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调控、监测、调研、推进、协调、督办、政策对接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项目策划、推进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更新、管理、充实和完善全县重大项目库建设,牵头做好省、市、县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拟订促进全县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协调推进全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统筹协调政府引导基金和投融资平台。负责“互联网+”项目化管理平台重点项目调度工作。
(六)体制改革和创新发展股(县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县临空经济建设办公室)。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全面创新改革,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推进全县大数据战略。研究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引导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开发区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县开发区建设。对接融入黄冈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布局,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临空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关配套项目实施。
(七)外经财贸和服务业发展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管理境外投资项目。研究财政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组织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组织落实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落实国家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政策。组织申报粮食、棉花等进口关税配额,并监督配额使用情况。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指导和监督计划实施。拟订全县现代化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协调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跨领域新兴服务产业发展。推进服务业载体和平台建设,组织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推动服务业品牌建设。统筹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八)农村经济和区域发展股。负责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计划、布局、生产、调研、监测、开发、农村改革等工作,负责农业项目统筹、建设、申报、管理等工作。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落实国家关于乡村振兴、中部崛起、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黄团浠一体化发展。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以工代赈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九)工业交通发展和环境资源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县工业发展规划。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集群建设。组织拟订推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落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重大示范工程。拟订并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厕所革命”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交通战备和经济动员工作,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综合分析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
(十)社会事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股。负责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民政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提出全县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全县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县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十一)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负责权限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踏勘、评审和信息公开等相关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协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联审联批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县发展和改革局窗口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法治建设,指导系统法治工作。推进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工作。
(十二)价格收费管理股。按照定价权限,研究拟订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调整实行县级政府定价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承担涉及职责范围内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地区之间涉及职责范围内有关价格和收费工作。组织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十三)成本调查监审股。承担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组织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地方开展相关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负责县政府定调价项目的成本调查、测算、监审工作。
(十四)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研究提出全县粮油购销指导性计划,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购销政策实施。负责拟订全县地方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仓储和流通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组织推动粮食储藏技术进步和创新工作。指导全县储备粮库粮食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协调落实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监管地方储备粮轮换风险准备金。协调粮食收购资金的筹措和供应,参与粮食信贷资金监管。协调落实粮食财务挂帐的消化处理。负责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报表汇编和分析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等工作。
(十五)粮食行业管理股。组织协调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节粮减损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分析工作。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和执行粮食流通政策、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行业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指导和督办检查工作。拟订全县粮油产业和市场体系发展规划,组织落实“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粮油产业科技开发、推广和交流合作,组织开展节粮爱粮和粮食流通法规宣传工作。负责指导粮油质量安全有关工作,加强粮食质量管理、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拟订粮食应急预案,承担预案启动后的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军粮供应的方针政策,负责管辖范围内军粮的货源组织、供应、价差款预拨和结算及其它相关事项协调等工作,负责全县军站供应的保密与监管。
(十六)能源建设股(县能源建设办公室)。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拟订电力及新能源专项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石油、天然气(含管道)的行业管理。提出火电、水电、核电、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电网和煤炭、石油、天然气(含管道)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参与协调有关电价的测算报批和监管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履行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职能。协调能源储备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理日常电力运行工作。依法管理供电区域划分工作。负责履行《电力法》赋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电力行政执法权。参与拟订电力行业发展规划和电价调整等工作。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炭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电煤等重要物资的运输。
(十七)长江经济带发展股(县长江经济带发展办公室)。负责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研究起草全县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推进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推进长江经济带重大项目建设。
咨询电话:0713-4233537 0713-4232837
办公地址:黄冈市浠水县清泉镇宪司坳社区十字横街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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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如遇高温等季节性调整,按调整时间执行。
咨询电话:0713-4267028
办公地址: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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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 -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如遇高温等季节性调整,按调整时间执行
咨询电话:0713-4267001
办公地址: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月湖公园北侧约150米,威尼斯酒店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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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