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市民政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省委、黄冈市委、武穴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依规依政策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督。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和服务。
(三)负责社会救助,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以及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四)负责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信息化)管理,负责全市镇(处)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初审和申报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市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初审和申报工作。
(五)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表彰职责,指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治理服务。
(六)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七)负责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习俗改革工作。
(八)负责儿童福利工作、依法依规保障孤弃儿童、儿童收养、儿童救助,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九)负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负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公布本行政区划信息及相关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及机关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工作。
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制订并监督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编制本级民政事业费收支预算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建设计划,审查基建项目的预算决算;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市民政统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本级各项民政经费、资金的发放、使用、管理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实施检查监督和内部审计。
负责调研贯彻落实民政法律、法规,做好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开展民政部门对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处理本部门履行的行政审批和办理部门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二)政工股。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与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办理;检查监督民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国家民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决定的情况;负责对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督促。
(三)社会救助股。贯彻落实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根据需要制定实施办法;健全城乡社会救体系,承担中央和省、市级有关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督工作。负责城乡低收入家庭核定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相关办法。
(四)社会事务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承担婚姻登记和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婚姻法律政策宣传解释,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权益,指导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实施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实施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五)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负责贯彻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治理能力建设,组织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和服务,推进村(居)委会和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承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边界争议调处和地名管理工作,拟订行政区划发展战略和地名工作规划;负责市镇设置及规划,承办镇(处)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镇(处)以上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参与边界纠纷的调处;负责地名普(调)调查、地名资料审定和地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行政区划和地名理论研究;负责全市地名区划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六)社会组织管理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负责全市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办理全市性社团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监督社团分支机构的设立;负责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注销及管理工作;参与社会组织的重大活动,了解社会组织情况,对社会组织实施年度检查;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和服务;依法监督检查社会组织活动的社会效益,受理社会组织行政复议案件,对有违法行为的社会组织案件实施行政处罚。
贯彻落实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的发行与管理,统计福利彩票发行量,拟订福利彩票事业发展规划,开展电脑投注站形象建设和日常管理,管理彩票公益金。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咨询电话:(0713)12345;07136223113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刊江大道东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