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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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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16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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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信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起草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据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执行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辖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实施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国土空间规划修编报批,推动落实“多规合一”。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参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及其他涉及空间布局的专项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国土空间规划行业。
        (七)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理制度。监督并组织实施城乡规划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八)负责城乡规划审批,协助城市设计工作。研究拟订国土空间环境协调、卫生和安全防护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确定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管理。
        (九)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十)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
        (十一)负责落实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协助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十二)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护标准。指导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配合开展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十五)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执法制度,依法查处违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城乡规划和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十六)承担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归口管理县林业局。
        (十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审批事项整合,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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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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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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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其中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下午作息为 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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