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监督实施相关规程和标准。
(三)负责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负责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协助上级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和草场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管理全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八)组织协调消防相关工作,指导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调度,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七)承担全县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负责全县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十九)认真履行本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二十)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及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指挥、协调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和湖泊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协调县水利和湖泊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3)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河流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极端天气期间水工程调度工作。
(4)县林业局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建立防护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初起阶段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组织开展防火巡护、野外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计财装备股。
咨询电话:(0717)2886017
办公地址: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1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每年7-9月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实行夏令时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咨询电话:0717-2881515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南郡大道12号秭归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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