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统筹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措施建议;组织开展战略规划、政策落实、重要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提出全县经济运行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参与重要经济落实措施的拟订和实施;按权限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和调整由县级管理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全县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参与拟订县级财政、金融、土地规范性文件。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开发区发展工作。
(五)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及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措施;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及措施;组织提出全县重点项目计划草案;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拟定并推动鼓励民间投资落实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及参与相关对口支援工作。
(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衔接第一、二、三产业相关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具体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并推动实施。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国家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调控措施。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及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四)组织编制能源发展战略和规划,推动能源体制改革,推进能源重大科技、装备研发、示范工程工作。对能源行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预测,参与能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五)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收购存储、应急保供职能,牵头协调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考核落实工作。组织拟定全县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推进实施。负责全县粮食行业公共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使用监管。负责地方储备粮油监管。负责县级储备粮油计划规模落实、收储轮换。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
(十六)负责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定期向县委报告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群、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宣传、安全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综治维稳、机构编制、政工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实施工作;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的问题;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负责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对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预测预警,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落实措施和建议;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负责谋划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的战略和政策落实;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
2、粮食管理股
负责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发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流通市场体系、粮食流通产业和品种结构调整,以及粮食收购、销售、储备、产销合作等规划建议;指导、协调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食的购销、存储、轮换等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格审查、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的申报认定工作;负责监管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负责粮食流通和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指导、监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依法独立自主经营,承担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3、价格管理股
研究提出有关重要商品和要素价格改革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重要商品价格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由县级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目录;负责组织政府定价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价格听证方案风险评估及价格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工作。组织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落实价格和收费政策;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
4、社会发展股
负责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各类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全县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申报国家和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项目;负责编制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监测服务业的发展情况;组织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措施;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研究文化、旅游、康养等产业发展措施;负责物流业项目的规划布局与审核;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指导和监督计划实施;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监控和协调。负责组织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制度,统筹指导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负责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评价。负责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模式创新推动工作。
5、环境资源股
负责协调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部署;研究起草全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推进实施秭归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谋划推进秭归长江经济带项目建设;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措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负责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能源和工业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负责研究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工业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工业发展规划、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创新创业的规划、开发区发展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落实经济建设与GF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负责推动相关能源行业体制改革,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研究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引导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石油、天然气、新能源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能源科技、能源装备项目谋划、储备与政策争取工作,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研究提出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链培育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提出能源行业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统筹油气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突发性事件,提出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包括区中园)扩区调区的审核和申报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县GF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油气长输管线、在建电力及新能源项目、在建地方铁路项目安全生产监管。
7、农经和交通股(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推进落实中部崛起、西部开发、“一带一路”及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实施老少边贫及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负责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参与拟订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研究提出全县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组织编制全县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三产融合等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负责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投资项目的审核;承担县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8、投资和审批股
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草案,监测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措施并组织落实;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负责项目库建设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项目;拟订促进全县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议;协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负责研究对外开放的相关问题;按权限商投资项目,组织申报境外投资项目;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并指导督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指导企业发行外债;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
咨询电话:(0717)2886017
办公地址: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1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每年7-9月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实行夏令时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咨询电话:0717-2881515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南郡大道12号秭归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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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时制: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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