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统一领导所属各部门和乡人民政府的工作,负责全乡性的行政管理工作,改变或撤消所属各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做出的不适当的决定、制度和办法。
(三)制定和实施全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规划和计划。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全乡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管理并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五)领导和管理全乡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政、派出所、民族宗教、司法行政、行政监察、计划生育、广播电视各项工作。
(六)管理全乡国有资产,保护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七)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利益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八)制定和实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措施。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2、人大办公室
承办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工作要点、总结、报告等材料;承办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召开的各种会议;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承办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工作。
3、纪委办公室
接受、传达上级指示。了解掌握基层单位纪检工作动态和全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好相关监督检查。协助领导抓好反腐倡廉、党纪政纪教育和纪律检查业务培训、调查研究工作。协助领导抓好全校专、兼职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保管、归档及保密工作。纪律检查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文书、印章管理。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信访登记。协调纪委与其他办公室、单位的工作。
4、政法办公室
贯彻落实上级政法委的工作指示;掌握、分析本单位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辖区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5、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承担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卫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它工作。
6、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承担全乡工业、农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引资招商、公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扶贫开发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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