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工作布置,发布决定的命令。
(二)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预算、改善经济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经济发展,落实农业及经济发展的各项计划;指导管理乡镇企业。
(三)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事业。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民族宗教、计划生育、统计、监察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规划、建设、土地、交通、环保等工作。
(五)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六)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力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
(七)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力。
(八)领导、管理政府各机构和所属单位;监督他们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加强廉政勤政建设,保证政令畅通;依照法律规定在管理权限内任免、培训、考核、奖惩行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
(九)负责安全生产、防火、防汛等工作;负责突发性事件、重大事件以及抢险救灾的报告、部署和指挥。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党员培训和村级班子建设工作。
3、负责起草制定乡镇党政年度工作计划,报经党政班子通过后负责实施;
4、抓好日常的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党委、政府决议、决定和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5、负责文秘和会务、档案、统计、机关财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6、承办和综合协调本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构的业务工作和上级各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综合协调其他办公室工作
7、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决议和决定,抓好具体工作的指导和落实;
8、协助组织部门,抓好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职责的落实和考核工作;
9、为党委、政府提供与本业务有关的建设性意见,并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1、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镇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2、掌握、分析镇域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治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3、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镇域内的治安问题。
4、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
5、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6、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7、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
8、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维稳办与综治办合署办公。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由安监办、农业农村办公室、交通办、统计办等工作部门组成,承担农业、工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管理、扶贫开发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经发办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本辖区内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林、水、牧等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配合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第二、三产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4、搞好本辖区内的投资环境治理,负责招商引资和对外贸易的跟踪服务工作。
5、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产业结构调整,新型技术推广及社会服务工作。
6、负责辖区内各村委会集体资产、农民负担和村财镇管相关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7、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监办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和监督本镇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情况。
2、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的贯彻执行,拟定本地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档案。
3、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档案。
4、督促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了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报告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处理。
6、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7、配合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统计、上报本地安全生产情况。
农业农村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林业、农技、水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方面的方针、政策。
2、负责参与拟订并落实本镇新农村建设规划。
3、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农业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4、负责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并协调、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
5、负责落实财政支农资金计划。
6、负责制定本镇农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农业、畜牧产业管理工作。
8、协助抓好水利建设及水资源管理;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精准扶贫具体实施工作。
10、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及时掌握汛情动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
11、负责本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建、引导及已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等工作。
统计办工作职责
1、在县统计局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开展镇域内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省、市、县统计局及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履行街道办事处综合统计职能。
2、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各类社会经济调查、抽样调查和周期性普查任务。
3、负责搜集、整理本区域内的统计数据资料,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账、统计年鉴,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及时为上级部门和街道办党委、街道办提供统计数据、经济社会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实施统计监督和服务。
4、负责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5、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由民政、计生、人社等工作部门组成。承担社会救助、人口与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民政办工作职责
1、搞好生产救灾。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灾情,发放好救灾物资和使用好救灾款,妥善安排灾民的吃、穿、住、医,发动和依靠群众,集体、组织生产自救。
2、搞好社会救济工作,完成各种社会救济对象的审批前的各项手续,待上级部门批复后具体实施救济。
3、明晰和掌握本辖区内的各类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准确及时、公正合理地发放各种抚恤、优待金,建立拥军优属工作组织网络,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对烈军属和孤老优抚对象开展各种服务活动实行拥军优属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
4、协助抓好村委会干部培训、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物资建设等工作,开展村委会达标升级和村务规范化管理活动以及村换届选举工作。
5、协助建立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便民利民、邻里互助活动,为村民提供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所必需的各种福利和保障。
6、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开展婚葬礼俗改革。
7、收集管理地名资料,做好地名管理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勘定行政区划界线。
8、协助县民政局做好本辖区内的社团管理工作,协调社团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9、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
10、抓好残疾人工作,开展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福利救济、社会服务等工作。
计生办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计划生育政策、条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工作。
2、负责辖区计划生育政策、条例、法规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宣传培训、咨询工作。
3、负责辖区内各单位和村委会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4、负责辖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5、负责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负责开展计划生育协会日常工作,并指导基层协会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
7、负责辖区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和知情选择指导工作。
8、负责辖区计划生育来信来访的接待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9、负责辖区流动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的宣传、管理工作。
人社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范围内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及再就业管理工作,并制订本辖区内社会保障就业规划。
2、开展社会保障政策宣传,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
3、负责接收和管理转入村的退休人员及其人事档案,建立和完善纳入村管理的退休人员的健康和生活状况,定期向县社保经办机构提供退休人员的生存信息。
4、负责辖区内所属企业养老保险、失业、医疗保险扩面断保人员续保工作。
5、负责下岗失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6、开发再就业项目,扩大再就业门路,组织失业人同开展创业培训和转岗培训。
7、开展职业介绍,劳务输出、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引导各类事业人员多渠道,多形式实现再就业。
8、按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指导各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居民失职、失业、就业、实体创办等情况统计和汇总工作。
9、掌握辖区内新办企业参保情况和缴纳社会保险金情况。
10、协助劳动保障部门检查辖区内商贸企业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咨询电话:0717-5333133 监督电话:0717-5333130
办公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大道7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717-5333708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