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都镇湾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工作布置,发布决定的命令。
2、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预算、改善经济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经济发展,落实农业及经济发展的各项计划;指导管理乡镇企业。
3、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事业。
4、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民族宗教、计划生育、统计、监察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规划、建设、土地、交通、环保等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6、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力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
7、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力。
8、领导、管理政府各机构和所属单位;监督他们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加强廉政勤政建设,保证政令畅通;依照法律规定在管理权限内任免、培训、考核、奖惩行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
9、负责安全生产、防火、防汛等工作;负责突发性事件、重大事件以及抢险救灾的报告、部署和指挥。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宣传贯彻上级方针、政策、法规、政令,实施督办检查。负责会议组织、机关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协调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群团、组织、宣传、政法、统战、机构编制、机要、保密、信访、离(退)休干部管理、审计、统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研究制定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卫生、民政、民族宗教等部门的工作事项。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由民政、计生、人社等工作部门组成。承担社会救助、人口与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办工作职责
1、搞好生产救灾。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灾情,发放好救灾物资和使用好救灾款,妥善安排灾民的吃、穿、住、医,发动和依靠群众,集体、组织生产自救。
2、搞好社会救济工作,完成各种社会救济对象的审批前的各项手续,待上级部门批复后具体实施救济。
3、明晰和掌握本辖区内的各类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准确及时、公正合理地发放各种抚恤、优待金,建立拥军优属工作组织网络,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对烈军属和孤老优抚对象开展各种服务活动实行拥军优属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
4、协助抓好村委会干部培训、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物资建设等工作,开展村委会达标升级和村务规范化管理活动以及村换届选举工作。
5、协助建立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便民利民、邻里互助活动,为村民提供物资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所必须的各种福利和保障。
6、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开展婚葬礼俗改革。
7、收集管理地名资料,做好地名管理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勘定行政区划界线。
8、协助县民政局做好本辖区内的社团管理工作,协调社团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9、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
10、抓好残疾人工作,开展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福利救济、社会服务等工作。
计生办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计划生育政策、条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工作。
2、负责辖区计划生育政策、条例、法规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宣传培训、咨询工作。
3、负责辖区内各单位和村委会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4、负责辖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5、负责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负责开展计划生育协会日常工作,并指导基层协会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
7、负责辖区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和知情选择指导工作。
8、负责辖区计划生育来信来访的接待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9、负责辖区流动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的宣传、管理工作。
人社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范围内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及再就业管理工作,并制订本辖区内社会保障就业规划。
2、开展社会保障政策宣传,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
3、负责接收和管理转入村的退休人员及其人事档案,建立和完善纳入村管理的退休人员的健康和生活状况,定期向县社保经办机构提供退休人员的生存信息。
4、负责辖区内所属企业养老保险、失业、医疗保险扩面断保人员续保工作。5、开发再就业项目,扩大再就业门路,组织失业人同开展创业培训和转岗培训。
6、开展职业介绍,劳务输出、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引导各娄事业人员多渠道,多形式实现再就业。
7、掌握辖区内新办企业参保情况和缴纳社会保险金情况。
8、协助劳动保障部门检查辖区内商贸企业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签定情况。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制定本辖区内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林、水、牧等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配合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二、三产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4、负责防汛抗旱,从事水利、水保、能源、气象、烟叶发展工作。
5、负责精准扶贫、易地搬迁等项目工作。
6、搞好本辖区内的投资环境治理,负责招商引资和对外贸易的服务工作。
7、负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护工程建设规划,城建、环保中心工作的建设规划、项目申报、监管治理工作。
8、负责企业和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
9、负责武落钟离山管委会和麻池管委会日常工作。
10、负责武装部的全面工作。
11、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财政所
镇财政所是镇政府综合管理全镇财政收支,主管财政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全镇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全镇财政工作;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镇党委政府的决策安排。
2、拟订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拟订财政、财务、会计基础管理的实施细则;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3、编制年度镇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镇本级财政总决算;编制年度全镇财政收支预算。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镇人大报告镇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
4、负责承担财政征收;零户统管、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预算外收支管理、农村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管、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等工作;管理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收费票据。
5、管理财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制定需要全镇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6、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负责农业财务管理、财政支农、农业发展基金和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
7、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8、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会计核算。
9、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0、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1、负责镇所属二级机构及各村的财政财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12、承办镇党委、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17-5333133 监督电话:0717-5333130
办公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大道7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717-5333708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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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