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搞好市场监管,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具体为: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镇党委的指示、决定、决议。
2、负责全镇的经济建设、计划统筹、人事劳动、财政、统计、乡镇企业管理、劳务管理和信访稳定工作。
3、负责全镇的科学技术工作、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农村经济工作、水利工作和林业工作。
4、负责全镇的民政、民族、宗教、老龄和残疾人等工作。
5、负责全镇的计划生育、文体广播电视、劳动安全、村镇建设管理和城镇管理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教育、卫生保健、国土资源、公安、司法、工商、税务、金融、环保、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起草文件、会议报告、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负责调研工作,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研究,写出调查研究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采集各方面的信息,编发信息简报;承办文件的收发、传阅和立卷、收档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日常工作和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负责文秘、档案、会务、接待、安全保卫等内部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镇委、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包括农业办公室、经贸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其工作职责分别如下:
农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涉农部门的联系,为镇委、镇政府提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建议。
2、参与研究全镇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总体布局和产业政策;参与拟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全镇农村经济运行及生产救灾工作。
3、了解并及时反映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对农业和农村工作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协调、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参与拟定规划和督促检查工作。
4、组织制定以工代赈建设基本农田工作规划和措施,承担基本农田建设计划下达、资金物资分配、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协调山、水、林、路综合治理和农村基础建设规划中的有关重大事宜。
5、组织指导农民技术培训和组织实施农科教结合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农业适用技术和科技新成果的研究与推广,以及涉农部门的有关工作。
6、组织指导农村小康乡镇和小康村建设,开展农村典型村的调查。
7、组织制定农业投资资金年度计划工作,协助做好支农资金、农业基金的管理工作。
8、负责农业农村工作中的各类数据统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
9、承办镇委、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贸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提出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经济发展目标的制定,大力发展镇域经济,组织实施镇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及经济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镇内各种经济组织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协调处理企业与其他方面的矛盾纠纷,协助企业抓好经营管理,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努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3、制定经济目标管理办法和制度,对全镇经济实行目标管理,协调辖区税收征管工作,确保全镇税收任务指标的完成。
4、负责辖区企业技改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科技革新和经济技术交流活动。
5、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划,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态,按要求准确、及时、依法上报区域各类统计报表。
6、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储备工作:
(1)搜集项目:收集各村基本情况,建立基本数据库,收集镇域外项目信息,不断整合项目资源;
(2)整理、筛选项目:通过收集、归纳分类,为效益好的项目建档入库;
(3)项目管理:制订入库项目可行性报告书或项目建议书,组织人员撰写有关资料;
(4)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管理。加强与镇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督导。
(5)做好已建、在建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6)充分挖掘信息资源,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及相关情况,为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7、处理本镇经济发展的日常事务工作,承办镇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
2、拟定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镇有关部门、村及企业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要时期要落实“一盯一”督促检查责任,严防死守。
4、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为本级政府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5、依据县级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综合执法,并定期报告执法情况;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应及时抄告或移交有处罚权的部门进行处罚,并将处罚情况书面反馈上级部门。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宣传,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7、承办镇委、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社会事务办公室包括民政办公室、卫生计生办公室,其工作职责分别如下:
民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培训,组织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经验的交流、评比表彰,对行政区划的变动办理审批手续。
2、负责优抚对象的服务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对优抚对象的优惠照顾政策,筹集和管理发放优待金、抚恤、定补金,组织节日慰问和拥军活动。
3、负责对退伍军人的接收接待工作,做到妥善安置、各得其所。
4、负责对灾情调查、统计、上报,负责救灾保险业务和对特重灾民的安置及救济。
5、负责五保供养政策的落实,筹集五保供给,管理和发放五保供养经费,领导和管理敬老院,负责对定期救济对象的申报和服务管理工作,并积极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办理具体投保业务。
6、积极做好民政对象的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7、负责对贫困户的调查,组织有关力量对贫困户和经济比较困难的优抚对象的扶持,使他们早日摆脱贫困,共同富裕。
8、主要是参与领导班子配备、办厂方向、残疾人安置、年鉴年审、扶持政策、三者分配关系以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等方面的工作。
9、负责办理婚姻登记和管理,对结婚青年进行婚前教育,对违反婚姻法的进行处理。
10、负责对本辖殡葬管理,改革旧的丧葬习俗,创建骨灰存放室,加强对骨灰存放室、小公墓的管理。
11、负责对民政工业费和统筹基金、三扶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建立调整和保管民政统计台帐。
12、认真做好残疾人工作,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做好对本区内的社团登记管理工作。承担民政、残联和社区建设等相关的协调管理和规划,抓好人口计生等相关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13、承办镇委、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卫生计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普及计划生育的科学知识。
2、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工作。
3、负组基层计划生育组织网络、干部队伍和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建设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的培训工作。
5、负责一胎《生育服务证》的审批和二胎《生育服务证》的审核申报工作。
6、负责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奖励费发放工作。
7、负责本辖区内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孕前管理,避孕药具的发放,避孕节育服务工作。
8、负责本辖区内流动人口的统计登记、信息交流、宣传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9、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10、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工作。
12、承办镇委、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食药所
食药所现有工作员2名,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相关单位的监管档案;开展行政许可受理、现场核查工作和县局委托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快速检测和质量抽检;负责组织辖区内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和督促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提高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五)财政所
镇财政所是镇政府综合管理全镇财政收支,主管财政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全镇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全镇财政工作;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镇党委政府的决策安排。
2、拟订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拟订财政、财务、会计基础管理的实施细则;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3、编制年度镇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镇本级财政总决算;编制年度全镇财政收支预算。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镇人大报告镇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
4、负责承担财政征收;零户统管、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预算外收支管理、农村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管、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等工作;管理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收费票据。
5、管理财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制定需要全镇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6、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负责农业财务管理、财政支农、农业发展基金和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
7、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8、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会计核算。
9、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0、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1、负责镇所属二级机构及各村的财政财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12、承办镇党委、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人社中心
镇人社中心现有2名工作员,主要负责搭建服务平台,提供就业创业岗位及培训工作,征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日常负责到龄人员待遇领取登记、死亡人员资料收集上报、发票审核及上报等工作。
(七)政法办
1、研究制定本镇综治维稳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和考评管理办法,制定完善维稳应急预案,做好维稳、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协助党委、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各部门、各单位、村和广大群众开展基层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等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3、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4、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5、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基层创建活动。
6、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7、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提出考核奖惩意见。
8、协助公安部门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禁赌禁毒、护路联防、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
9、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10、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做好普法工作。
11、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咨询电话:0717-5333133 监督电话:0717-5333130
办公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大道7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717-5333708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