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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分局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承担相关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减排目标的落实。
五、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宣传教育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17-5333133 监督电话:0717-5333130
办公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大道7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717-5333708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