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章、统计工作规划、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制度和核算方法,核算全县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仓储业以及科技交流和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管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隔河岩库区监测、县域生态文化旅游圈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收集、整理全市各县(市)区及全省山区县、国家级贫困县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相关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开展同类县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对比分析和研究,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九)审批县内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涉外统计调查活动。
(十)领导和管理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企业调查队;受上级统计部门委托,领导和管理省属地方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宏观数据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并检查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三)参与县政府及县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参与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行风评议、社会治安综合测评工作。
(十四)为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17-5333133 监督电话:0717-5333130
办公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大道7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717-5333708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