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有关草案、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流域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和节约用水规划,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开展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水生态保护、治理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负责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三峡对口支援工作。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政策法规,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指导全县移民信访工作。
(九)负责全县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处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县水利水电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
(十)开展水利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极端天气期间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二)负责水利行业(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人事监察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工人事工作。承担公文处理、重要材料拟定、重要会议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息化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承担督办督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综合治理、法治建设、文明创建、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工作。承担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工作。承担群团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负责部门预算决算、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监督管理。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
(三)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起草地方性水利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制度,组织水利行业技术方案审查,负责水利行政许可和涉水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和采砂规划计划的编制。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查处涉水违法事件,调处水事纠纷。
(四)水资源水电股(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利规费征收。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节水用水规划,编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拟定水能资源开发规划,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电站水库和小水电行业监管,负责直属水电企业的监督管理。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五)水利水保股(水旱灾害防御股)。组织编制全县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水利技术引进与科技推广、对外交流合作和水利统计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公益性水库工程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组织实施水库运行调度规程。负责三峡对口支援工作。
(六)移民股。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政策法规,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七)建设管理与安全监督股。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水利水电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河湖长制工作股。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承担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河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负责河道的运行管理与划界,负责河道除险加固工作。
(九)信访股。负责承办水利系统信访事项和维稳工作。负责指导全县移民信访维稳工作。
局属二级单位及职责
咨询电话:0717-5333133 监督电话:0717-5333130
办公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大道7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717-5333708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