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统筹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 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由全市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市财政、金融、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市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开发区发展工作。
(五)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落实市参与“一带-路”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 ,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重点项目计划并推动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全市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级、市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工作和相关对口支援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解决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及现代物流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市消费变动趋势, 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国家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调控措施。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全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四)组织编制实施能源发展规划,推动能源体制改革。审批(核准、备案)能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能源行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预测预警。推进能源重大科技、装备研发、示范工程工作。
(十五)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收购存储、应急保供职能,牵头协调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考核落实工作。
(十六)组织拟订全市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推进实施。负责全市粮食行业公共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使用监管。负责地方储备粮油监管。负责全市储备粮油计划规模落实、收储轮换。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
(十七)负责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全面改革创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市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加强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强化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统筹职能,引导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创新创业创造。
3.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制定能源总体发展规划,负责电力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电源建设项目、城市电网和农村电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组织申报粮食、棉花、煤炭进出口计划。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负责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日常生产调度工作,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负责供电区域划分管理。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管理,负责监测电煤运行情况, 协调电煤等重要物资的运输。负责全市煤炭、电力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煤炭及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密、档案管理、信访、重要事项协调督办等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党群、劳动工资、绩效管理、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管理专项经费。
(二)综合股
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市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全市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全市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市经济形势分析、经济安全和建立经济领域防风险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起草重要文件。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重大生产力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谋划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措施。促进全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总体规划有机衔接。协调指导全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协调落实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落实国家、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负责项目库建设管理,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草案,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拟订促进全市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议。协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全市重点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重点项目统筹推进和督办,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负责省级、市级重点项目计划申报、协调推进和督办落实。承担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督办落实工作。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引导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开发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省级以上开发区(包括区中园)设立及扩区调区的审核和申报工作。协调组织开发区信息平台数据更新、年度考评和动态管理。研究创新创业有关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
(四)农村经济股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三产融合等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参与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等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市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文化、旅游、康养等产业发展政策,协调解决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市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承担社会民生项目的谋划、储备与政策争取工作。研究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按权限管理境外投资项目。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并指导督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承担与申报贷款相关的外国政府及机构、国际组织合作有关事宜。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组织申报境外投资项目。指导企业发行外债。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推进非上市公司债券融资工作。落实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相关政策。组织申报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并监督配额使用。编制全市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指导和监督计划实施。负责物流业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与审核。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监控和协调。推进落实国家、省关于中部崛起、西部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拟订区域经济发展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承担新区、临空经济区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流域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对口支援新疆相关工作。承担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区域合作等相关工作。
(五)行政审批股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集中受理、分办、跟踪督办和全程服务。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一般性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法治建设,指导系统法治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承担机关行政执法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离退休干部股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及后勤服务。
(七)工业交通能源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划。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研究提出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等产业链培育的政策措施建议。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交通运输发展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综合分析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状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部署。研究起草全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谋划推进长江经济带重大项目建设。负责长江经济带发展各类信息收集和宣传工作。组织拟订推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承担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谋划、储备与政策争取工作。推进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重大示范工程。研究全市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总体规划。拟订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电力、能源科技、能源装备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能源行业监测、预警工作。推动相关能源行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发展、改革和管理中的重要问题。负责提出能源行业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电力、能源科技、能源装备项目谋划、储备与争取工作。负责相关能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负责全市城市电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负责协调推进能源重大科技、装备研发、示范工程。负责全市天然气行业管理。统筹油气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油气长输管线、在建电力项目及新能源、在建地方铁路项目、粮食流通和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服务业和信用建设股
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市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协调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跨领域新兴服务业发展。推进服务业载体和平台建设,组织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城市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推动服务业品牌建设。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制度,统筹指导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负责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评价。推动以信用为基础的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模式创新。组织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推进诚信教育、诚信文化、信用宣传等社会诚信环境营造工作。
(九)物价股
研究提出有关重要商品和要素价格改革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重要商品价格相关政策。拟订由全市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负责组织价格听证、价格听证方案风险评估及价格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工作。组织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负责全市涉案财物的价格鉴证工作。接受市场主体委托开展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价格纠纷调解。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工作。负责全市成本调查监审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管理工作。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
(十)粮食股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存储布局和购销轮换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负责原粮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粮食收购组织协调、收购资格审查、粮食流通统计等工作。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粮油科技、产业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协调指导实施。承担全市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承担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的申报、认定工作。负责对全市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粮食购销,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地方储备粮数量、质量及轮换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咨询电话:0717-4212640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胜利路2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每年7-9月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实行夏令时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咨询电话:0717-4519777、0717-4510666
办公地址:湖北省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 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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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令时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夏令时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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