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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城市管理执法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城市管理行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全部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全部行政处罚权;行使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场监管方面无照商贩、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全部行政处罚权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一并划转。
(四)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市容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监督城区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指导监督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以及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不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组织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处理场(厂)等设施建设及运营监管。负责城区公厕建设维护的监管工作。
(五)负责市容环卫工程规划及建设方案的审定、建设过程的监管及竣工验收移交工作。
(六)负责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卫生素质,负责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工作。承担全市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做好全市智慧城市管理和考核工作。
(七)负责城区公共停车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道路临时占用、建筑垃圾处置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
(九)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要切实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的转变,加强城市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工作,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职责分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前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规划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后书面告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违反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实施监管并将有关线索和材料移交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实施行政处罚,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的规划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
2.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馆、摊点的食品安全执法。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占道经营、违规摊点等影响市容市貌的执法。
3.与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当阳市分局的职责分工。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当阳市分局负责全市污染防治。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影响市容市貌的污染行为处罚。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当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内设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安全监督股)、行政审批股、市容环卫股、财务人事股。
咨询电话:0717-12345;3254836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环城东路,邮政编码:444199;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717-3254000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玉泉街道雄风路91号当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季作息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当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1、局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组织、文电处理、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工作。承担行政效能督察和重点工作督查督办。负责人:李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