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乡镇(街道)党委和人大分别按照《党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能。乡镇政府(街道)的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搞好市场监管,发展农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纪检监察、信访及社会稳定、政协、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2、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管理、乡镇(村)规划建设、移民安置、扶贫开发、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卫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农业、工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公有资产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综合治理办公室
组织协调,整合公安、法庭、司法行政、民政、信访、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反邪教等基层资源和力量,加强综治维稳信访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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