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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济南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负责济南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三)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四)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等情况。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保值和归还。
(八)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九)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531-68966307;0531-68967300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93号; 邮政编码: 2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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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