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县(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财政执行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人民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市重大项目稽察、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和财务收支工作;接待来信来访,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会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系统编制、干部任免、工资福利、人事考核奖惩、专业技术职称考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政治理论学习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老干部及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2、综合法规审理股
负责审计工作调研、审计业务文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上级审计业务文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审计科研工作;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负责对使用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等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负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承担审计相关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参与起草财政经济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负责审计案件线索的移送等工作。
3、行政事业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
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完成年度项目计划,完成综合考核业务指标;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统筹项目审计。负责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扶贫开发、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市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对县社会保障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完成年度项目计划,完成综合考核业务指标;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统筹项目审计。
4、电子数据审计股
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负责局域网和全局所有终端的建设完善、安全运转、日常维护和故障排查、保密检查,信息安全,保证审计管理系统和机关后勒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统筹项目审计。
5、财政金融审计般
提出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对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根据授权委托开展地方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负责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全覆盖审计;完成年度项目计划,完成综合考核业务指标;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统筹项目审计。
6、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农业农村审计股)
组织开展市政府部门和乡镇(管理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完成年度项目计划,完成综合考核业务指标;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统筹项目审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开展对市农业农村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完成年度项目计划,完成综合考核业务指标;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统筹项目审计。
7、内部审计指导管理股
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损告的核查。参与局党组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统筹项目审计。
咨询电话:0716-3387226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荆台大道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咨询电话:0716-3387086
办公地址:监利市北环大道与工业园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70米(市民之家)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咨询电话:0716-3387080
办公地址:监利市北环大道6号监利市民之家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