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搞好市场管理,发展农村经济和先进文化事业,管理好乡镇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科学制定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根据本地产业优势,培育壮大本地支柱产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示范引导,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经济实体、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提高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搞好农业新技术示范,促进农业技术推广;搞好政策、信息、咨询服务,宣传国家投资方向、重点支持的产业产品,培训经济人才,及时为农民提供产、供、销等市场信息,发布经济致富信息。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
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行政机关首问办理负责制度,强化责任意识;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增强市场服务能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搞好科技、信息服务,提高农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水平;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发布劳务信息,搞好劳务输出,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率,建立健全农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烈军属、五保户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和申领资格认证,解除农民后顾之忧;做好育龄妇女普查和生殖健康检查;保证粮食直补,农资直补等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户。
(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
抓好农村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加强计划生育管理,确保基本国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协助司法机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解决好农村征地、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完善村规民约,深化农村平安创建工作。
(四)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坚持党的领导,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健全完善村党组织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保障村民的参与权;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规范民主决策机制,拓宽村民民主参与村级事务的渠道,调动村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保证村民的决策权;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创新方法,不断深化基层民主管理内涵,着力解决基层民主管理中的薄弱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办公室)
1.承担乡镇党委交办的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工作;承担乡镇组织、人事、编制、宣传、纪检监察、群团等工作;承担党委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2.承担乡镇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
3.承担乡镇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
4.承担政协有关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
5.承担乡镇日常工作有关重要信息的搜集、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
(二)政法办公室(应急办公室)
1.承担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等工作。
2.承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民事纠纷等工作。
3.承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工作。
4.承担乡镇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负责乡镇防灾减灾和抗灾自救等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负责辖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监管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1.承担工业、农业、水利、交通与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2.承担组织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以及对农民的技术培训与教育;组织实施动物防疫、产地检疫、疫情监测等工作;协调制定乡镇农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协助建设项目执行规划情况的日常监管;负责集镇的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美丽乡村建设与规划;承担乡镇、村、个体林场的管理和乡镇护林队伍的管理,抓好护林防火和中幼林抚育工作。
4.承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渔业生产秩序。
5.承担招商引资及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6.承担公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7.承担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监管、农村财务管理和统计调查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
1.承担民政事务、扶贫开发、青少年教育、统一战线、人民团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2.承担卫生健康服务工作。
3.承担科教文体工作。
4.监督乡镇政府有关委托事项,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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