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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竹溪县机构改革方案》《中共竹溪县委、竹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竹溪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行政审批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县行政审 批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大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数字政府建设、大数据管理、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负责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集约化、数字化、标准化和便民化。
(三)负责全县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推进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负责全县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全县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
(四)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五)负责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改革,协调、监督、指导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审批、服务事
项取消、调整等工作。
(六)负责市场准入、社会投资建设和社会事务等领域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牵头组织实施所辖行政审批涉及的图审、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七)负责对县政务服务大厅各办事岗位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考评。负责审核县级政府部门进入或退出县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对县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投诉。
(八)承担所办业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九)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
(十)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一)依法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查处目录内县级项目平台外交易的行为。
(十二)负责建设和管理跨地区、跨行业的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推进全县专家资源共享,健全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规范专家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活动。
(十四)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政府系统各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保密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履行本级政府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行政审批局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打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结合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推进相关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县级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规范和取消,由县行政审批局受理,征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后按程序办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具体工作。
3、与县司法局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县司法局负责精简行政审批中“减证便民”工作。
4、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5、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实施评标专家资格管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及执法工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负责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规划指导建设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协助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6、与县融媒体中心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协助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县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县政府网站中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互动等有关政务服务板块的更新、维护、管理。
7、根据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关审管分离与审管联动的要求,审批者对审批负责,监管者对监管负责,县行政审批局对审批负责,县相关监管部门对监管负责。县行政审批局应在审管联动系统中,及时向县相关监管部门推送审批结果信息,监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信息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并将监管信息在审管联动系统中及时推送给县行政审批局。监管部门要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政策及时转送县行政审批局,积极协调涉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等工作。
8、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草拟《竹溪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按程序接转行政审批事项,在正式划转前,行政审批事项由原审批部门负责办理。
竹溪县行政审批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办;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各项考察、调研活动的安排和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局办公会议决议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督查落实;负责机关值班安排、后勤服务保障;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牵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人事财务股。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交流、工资、职称、机关干部考核、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委、党组、支委日常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收费的管理和票据开具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和所属单位及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党群工作。
(三)法规股(督查股、联动勘验股)。负责行政审批、政府系统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大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法规研究、法治宣传、培训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评估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合法性的审核;组织许可决定撤销工作;负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牵头组织法治建设、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负责县行政审批局的审批制件(照)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法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推进目录内的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拟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监督、管理和考评工作;负责受理、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拟定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县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负责纳入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负责政务监督员选定、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政务服务的绩效考评、业务规范和流程优化工作。负责县行政审批局与县行政审批监管主管部门在审前审中审后的衔接联动,牵头组织做好审批信息推送;负责组织所辖审批事项的联合勘查和项目竣工验收。
(四)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股。负责推进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建设,承担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建设规划、管理、考评工作。承担全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指导、监督与考评工作。牵头本局涉及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外网、-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推动全县非涉密政务云建设与融合,统筹指导全县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应用与共享开放。负责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指导县直部门拟定政务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审查备案。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拟定大数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县政府中心工作数字化治理项目的策划,对县直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共享融合方案和共享目录进行审核。负责县级大数据能力平台建设与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大数据管理工作和大数据中心工作。负责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协调。承担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行政审批改革股。负责落实全县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门一网一次”改革、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等相关改革的牵头、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全县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取消工作。组织开展本局职责范围内重大课题调研及综合性材料撰写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并按要求抓好落实。承担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与县改革办工作联系沟通。
(六)社会事务和市场服务股。负责统一受理办理编制、教育、民宗、民政、人社、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工商、商务、粮食、食药、质监等领域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并承担上述领域审批服务改革工作。
(七)项目服务股。负责统一受理办理交通运输、畜牧兽医、农业、林业、水利水电、住建、城管、房管、地震、人防等领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并承担上述领域审批服务改革工作。负责统一受理办理发改领域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事项。负责社会投资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并联审批、多评合一、联合会审、联合办理。承担与审批业务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及中介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构建高效的项目服务工作机制,对重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并承担上述领域审批服务制度工作。
(八)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负责建设和管理跨地区、跨行业的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规范专家管理和使用,推进专家资源共享。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信用信息归集、披露、分类评价和联合奖惩等应用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活动。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的接收、转办、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目录内县级项目平台外交易的行为,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
咨询电话:0719-2726833
办公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城关镇幸福路616号;442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15:00-18:00(夏季)
竹溪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秋冬)15:00—18:00(春夏)办公地址:鄂陕大道1583号联系电话:0719-272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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