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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内设办公室(法规股)、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社会保险股、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股五个股室。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扶持政策。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及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定应对预案,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我区全民参保计划。
(五)承担区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协助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选拔培养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协助做好全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劳动关系政策,完善相关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助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咨询电话:0719-8663245
办公地址:十堰市人社局位于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 十堰市市民服务中心19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8:30至12:00 15:00至18:00 冬季8:30至12:00 14:30至17:30
咨询电话:0719-8786100
办公地址: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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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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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99号汉成天地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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