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茅箭区行政审批局前身是茅箭区东风工业园行政服务中心,2017年正式成立茅箭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机构改革后,加挂茅箭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茅箭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大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数字政府建设、大数据管理、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负责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集约化、数字化、标准化和便民化。
(三)负责全区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推进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负责全区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
(四)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五)负责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改革,协调、监督、指导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审批、服务事项取消、下放、调整等工作。
(六)负责市场准入、社会投资建设和社会事务等领域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牵头组织实施所辖行政审批涉及的图审、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七)负责对区政务服务大厅各办事岗位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考评。负责审核区级政府部门进入或退出区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对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投诉。
(八)承担所办业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九)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
(十)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违法行为。
(十一)依法拟定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查处目录内区级项目平台外交易的行为。
(十二)负责建设和管理跨地区、跨行业的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推进全区专家资源共享,健全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规范专家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活动。
(十四)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行政审批局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打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结合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推进相关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区级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规范和取消下放,由区行政审批局受理,征求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后按程序办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
2. 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具体工作。
3. 与区司法局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区司法局负责精简行政审批中“减证便民”工作。
4.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5. 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拟定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实施评标专家资格管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及执法工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推进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负责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规划指导建设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协助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6. 根据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关审管分离与审管联动的要求,审批者对审批负责,监管者对监管负责,区行政审批局对审批负责,区相关监管部门对监管负责。区行政审批局应在审管联动系统中,及时向区相关监管部门推送审批结果信息,监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信息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并将监管信息在审管联动系统中及时推送给区行政审批局。监管部门要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政策及时转送区行政审批局,积极协调涉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等工作。
7. 根据《茅箭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茅政发〔2017〕26号)文件要求,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区级第一批划转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未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由原审批部门负责办理。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办;承担机关文秘、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安全生产、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综治和信访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和宣传工作。负责局办公会议决议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督查落实。牵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二)行政审批改革股(联动勘验股)。负责落实全区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门一网一次”改革、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等相关改革的牵头、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全区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取消、下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课题调研及综合性材料撰写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并按要求抓好落实。承担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一受理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并承担上述领域审批服务改革工作。
(三)电子政务股(政务服务股)。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外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推动全区非涉密政务云建设与融合,统筹指导全区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应用与共享开放。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拟定大数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区政府中心工作数字化治理项目的策划。负责区大数据能力平台建设与管理。承担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协调。承担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区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区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信用信息归集、披露、分类评价和联合奖惩等应用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活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的接收、转办、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目录内区级项目平台外交易行为,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法规股。负责行政审批、政府系统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大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法规研究、法治宣传、培训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评估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合法性的审核。组织许可决定撤销工作。负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牵头组织法治建设、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负责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批制件(照)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法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推进目录内的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拟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
十堰市茅箭区公共资源交易违法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来信地址:重庆路99号茅箭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邮政编码:442000
2.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719—8762320
3.网上举报:举报电子邮箱:mjqxzspj@126.com
机构设置: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股(联动勘验股)、电子政务股(政务服务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法规股
咨询电话:0719-8113593
办公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中路1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15:00-18:00(夏季)
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道办事处办公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东山路16号值班电话:(0719)8682760投诉电话:(0719)8666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