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一、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八、承办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大办公室
一、在本乡人大主席团、人大主席和人大专职副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乡人大代表的管理和联络工作,研究制定并实施人大代表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工作总结,协管州县人大代表;
二、筹备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按程序做好补选代表和代表资格初审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决定、决议等文件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代表培训、考察和学习工作;
四、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等活动;
五、安排代表联系选民,收集群众对县“一府两院”和本乡政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组织代表述职、评议和测评工作;
七、督促政府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
八、接待代表、群众来信来访,处理上级人大及本级党委、主席团、政府交办的信访件;
九、督促县、乡代表小组按计划开展活动,定期报告代表活动和代表履职信息;
十、完成党委、主席团及上级人大交办的工作,努力为主席团建设和代表履职服务。
(三)纪检办公室
一、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 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四、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五、 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六、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四)武装部
一、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装装备管理;
二、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三、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军官、预备士兵登记统计工作。
四、协助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等工作。
五、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协助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六、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七、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
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央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认真贯彻《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扶贫开展工作的系列重大部署,扎实推进全镇精准扶贫各项工作;
二、对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指导村级开展驻村扶贫,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根据国家和省、州、县关于扶贫资金的使用办法和相关规定,建好全乡扶贫项目库,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项目,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做好对统筹财政资金的的使用;
四、负责组织实施“雨露计划”、小额扶贫信贷贴息、易地扶贫搬迁贴息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等行业扶贫工作。积极推动社会扶贫工作;
五、负责全乡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调整工作;
六、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整体推动日常工作;
七、负责实施全镇乡村振兴、项目发展等各项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民政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
二、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乡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并负责监督指导。承担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三、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县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四、落实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五、落实全乡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六、负责殡葬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按照政策落实慈善方面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计生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
二、负责对村级人口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并对本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形势分析,提出工作建议,拟定工作计划,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
三、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四、负责本乡计划生育的来信来访工作,根据区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立案、调查等工作,对信访调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做好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
五、负责生殖保健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审核、发证、再生育证的初审申报及WIS数据变更工作。
六、受理计划生育服务站管理及避孕药具的供应,发放和管理,提供生育健康和优生优育等咨询。
七、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利益导向政策,推动本乡人口计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八、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八)村建办公室
一、负责乡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乡区道路、路灯、垃圾池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三、负责乡区园林绿化,管理公共绿地、绿化设施;
四、负责城乡燃气、供水、排水等管理;
五、负责城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
六、负责乡区城市规划、建设监察工作,依据《规划法》、《建筑法》及有关法规、规章,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违法和违章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七、配合公安、工商、卫生、交通、国土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八、及时掌握国家相关工作动态,向乡政府作好汇报;
九、负责农村建房审批、报备、监督相关工作。
十、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项目办公室
一、负责乡域内各类项目建设工作,研究并制定全乡项目建设发展 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动态掌握全乡项目建设运行发展情况。
三、负责全乡的招商引资工作。
四、协助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积极协助各村居做好对上争取工作。
五、全程协助项目业主完成项目报建、报批、办理等工作。
六、对全乡的各类项目实行动态监测、规范化管理,做好信息收集和发布等工作。
七、负责乡域内招商引资、固定资产等项目统计工作,按时按要求 报送区相关对口单位。
八、负责收集整理乡域内各项目的档案材料。
九、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综治中心办公室
一、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
二、定期集中排查本社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严密要害部位、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
四、分析本辖区治安形势,排查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六、着力解决影响本社区治安的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根据一个时期的治安形势分析,提出维护稳定工作的新举措。
七、深入开展无毒、无邪教创建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
八、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九、办理上级、乡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十一)组织办公室
一、了解和掌握行政区域内当组织及党员队伍情况,及时向乡党委提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二、了解和掌握各类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定期考核分析,适时向党委提出培养教育和使用意见,整理保管干部档案,办理干部任免、调动手续,负责干部年报统计工作;
三、经常检查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的活动情况,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搞好党员教育,收集整理支部、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评比活动;
四、贯彻党员发展工作方针,了解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指导基层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
五、负责党员管理工作,编造党员名册,完成党员年度统计,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六、接受党员的来信来访、申诉和建议,帮助党员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
七、完成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交通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全乡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引导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三、负责全乡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涉及全镇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工作;
四、负责全乡道路、水路运输现场监管,指导镇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镇公路和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和县场监管,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镇公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为民服务中心
一、负责对进入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确定和调整,不断拓展服务范围;
二、负责完善为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制度创新并组织实施;
三、受理、办理、代办各类审批服务事项,接受群众咨询,听取群众意见;
四、受理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转办事项,负责指导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考核;
五、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日常管理,保证服务大厅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
六、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报告工作情况,完成镇党委、政府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外宣办
一、负责党的理论宣传工作;
二、负责规划部署全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积极搞好新闻报道工作,发挥当地党委、政府宣传喉舌作用,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反映群众的呼声;
四、负责党报党刊的订阅和发行工作;
五、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安监所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并督促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 消防安全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统筹全镇应急和三防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三、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督怩组织实施,协调全镇各类应急专业队伍。
四、统筹并督怩各部门按职责做好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五、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管理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咨询电话:(0718)6282251
办公地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武汉大道1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18-6277499
办公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5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18-6277479
办公地址:湖北省来凤县武汉大道15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10,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1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