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实施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全国、全省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完善和统一全县各项核算制度和办法,制定地方统计调查制度;领导和指导全县统计业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二)依法治理统计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开展对统计违法案件的调查和查处工作,维护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三)牵头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县生态文化旅游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公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发挥好全县统计系统广域网的服务功能。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工作,为政府和管理部门决策提供及时、准确、有效信息和数据。
(十)组织管理和实施全州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务、业务工作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会务、财务、接待、车辆、档案等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和后勤事务工作;督促检查局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编制部门预算及执行;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和老干部管理工作;协助管理乡镇统计人员,指导全县统计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动作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二)投资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址勘探、城市住宅、共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有关统计分析。
(三)政策法规股。监督检查国家、省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统计法制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统计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并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调查、督办、查处全县的统计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全县统计巡查工作。
(四)国民经济综合和核算统计股(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实施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制度和核算方法制度,指导全县综合、核算统计业务工作;负责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项综合性统计资料。编制国内生产总值和投入产出、资产负债、国民经济平衡表,开展对主要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审核工作;收集、整理、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年鉴、统计资料的整理、编印和发行工作;开展社情民意调查,为管理和决策部门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社情民意信息;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全县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
(五)企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业、交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外经、物流、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及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调查和专项统计调查。指导全县工业、交通和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外经、物流、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业务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企业基层基础工作,负责工业“小进规”企业的验收审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场运行监测统计工作,为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决策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信息和数据。
(六)农村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能源消耗情况和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村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和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社会治安状况及群众安全感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完成全县R&D资源统计工作任务;进行统计分析。
(八)能源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能源、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县能源、服务业统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检查、评估和提供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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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统计局各股室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4334003(二)投资统计股联系电话:0718-4334003(三)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0718-4334003(四)国民经济综合和核算统计股(社情民意调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