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为优化营商环境,密切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直接、快捷、广泛的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有效解决民生问题。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将崔家坝镇政府内设部门和镇直单位职能及联系方式面向社会公开。
一、镇直单位
(1)财政所
机构职能:承担财政财务管理、零户统管、预算外收支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管、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等工作
(2)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机构职能: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国土资源的管理
(3)中心学校
机构职能:负责全镇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4)卫生院
机构职能:
崔家坝镇中心卫生院是一家卫生行政与医疗预防工作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负责崔家坝辖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是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纽带,担负着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的重要任务,崔家坝镇中心卫生院地处恩施市北大门,是湖北省卫计委授牌的一级甲等中心卫生院,是武陵山医疗集团恩施州中心医院定点合作医院,开设有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康复科、五官科、医技辅检科、公共卫生科等业务科室,设置病床157张,是一所集预防、医疗、护理、康复一条龙服务的专业医疗护理机构。
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一)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二)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三)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四)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五)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六)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七)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八)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九)对本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十)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十一)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一)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镇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二)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
(三)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包括健康指导、节育措施落实、优质服务(三查四术)、孕前优生。
(四)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五)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六)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5)法庭
机构职能:审理民商事案件;办理本庭审理案件的执行事项;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办理恩施市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6)派出所
机构职能: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破应由派出所受现的一般刑事案件。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作;加强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掌握控制工作;
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劳改、劳教、少管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7)市场监管所
机构职能:恩施市市场监管局的派出机构,履行市场监管所法定职责和市局、乡镇交办的其他工作
(8)邮政支局
机构职能:为社会提供快递物流、普惠金融、电子商务、报刊发行等服务,同时需履行国家赋予的服务三农及普遍服务义务。
(9)电信局
机构职能:通讯服务
(10)供电所
机构职能: 供电服务、电网建设
(11)烟草站
机构职能:组织指导烟叶生产收购
(12)水利管理站
机构职能:参与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的防汛、抗旱、灌溉、排涝工作,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负责农村基层水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工作;承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乡镇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村级水管员和农民用水户组织有关工作;协调基层水事矛盾纠纷。
(13)农业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农作物新品种及新技术实验、示范与推广,基本农田监测与保护;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业科技教育、农业投入产品的质量监管、农业政策法宣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农村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建设技术服务;农村劳动经济开发及农村经营服务新型农业机械化生产及技术服务。
(14)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开展文化旅游工作、群众文化
(1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组织实施辖区内人力资源开发、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扩大就业、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农民工维权工作
(16)乡村公路建设养护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协助做好农村道路的路政管理工作;道路运输安全。
(17)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
(18)林业站
机构职能: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的日常维护。负责辖区内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组织林业生产;负责辖区内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及林业社会化服务。
(19)司法所
机构职能: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20)退役军人服务站
机构职能: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访接待,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做好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信访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开展走访慰问、帮扶解困、思想教育、评先表模、送立功喜报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1)医保站
机构职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医疗保障政策要求,负责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具体承担市、乡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工作;恩施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派驻相关人员负责乡镇(办)、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及以下医疗保障参保登记、资格初审、人员异动、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
(22)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崔家坝经营部
机构职能:负责全镇广电有线电视及有线网络的安装及维护
内设部门及职责
(23)党政综合办公室
部门职能:1、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检查、督促、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重大问题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2、负责安排党委会议和党委召集的其它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督查落实工作。
3、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或材料。
4、负责安排各类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协助分管领导督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
5、做好接待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做好职工的政治学习、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6、机关后勤、值班管理。
(24)纪委办公室
乡镇(街道)纪委主要职责:
1、监督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2、协助乡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4、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按照惯例权限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合法权利
5、领导辖区内各级党组织的纪检工作
6、抓好自身队伍建设。
7、履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上级纪委、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出乡镇监察室主要职责: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定级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乡镇管理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2、按照惯例权限,受理对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诉。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市监察委员会。
3、完成市监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5)人大办公室
部门职能: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根据上级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的任免,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6、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协助政府推行工作;
7、完成上级人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26)工业招商办
部门职能:工业经济和招商引资
(27)信访办
部门职能: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指导、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信访工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信息;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其他职责。
(28)交安办
部门职能:宣传贯彻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道路交通安全方针政策;负责落实上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的贯彻执行;按照市交安办的工作部署,在镇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指导、协调各村(社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机动车、驾驶人台账;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治理;指导、协调各村(社区)交通协管员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劝导工作;完成上级及镇党委、政府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9)安办
机构职能: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的贯彻执行;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全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重点对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负责全镇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完成上级安监部门及镇党委、政府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0)扶贫办公室
部门职能: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上级政府扶贫领导小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镇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以及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1)组织办:
部门职能:落实好镇党委交办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当好镇党委的参谋。围绕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任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协助党委抓好农村党支部班子建设。严格按《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任期届满的村党支部及时进行换届选举,指导农村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党支部班子的整体水平。负责搞好农村干部的考查、评定和奖惩等工作,组织好对村干部的任期目标考核和民主测评,为乡镇党委奖惩和调整提供科学依据。负责组织好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利用电化教育,以会代训和入户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提高培训效果并认真做好学习培训记录。负责做好农村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并分村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对预备党员的考查、教养教育和转正谈话等项工作,搞好对农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督导,严格程序,保证质量。负责搞好对农村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组织农村党员经常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党规党纪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积极妥善地处理不合格党员,不断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注意搞好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负责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档案管理工作,对农村在职干部、后备干部、离任干部、各类人才和农村党员分村分类建立管理档案和管理台帐,做到内容齐全,管理规范。及时总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做法和经验,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32)民政办
部门职能: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政事业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工作,抓好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和日常考核。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好本地区开展民政各项工作。
(33)项目办
部门职能:负责全镇脱贫攻坚项目调整改项、新增立项的汇总申报;负责动态掌握全镇项目建设运行发展情况;协助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积极协助各村居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对全镇的各类项目实行动态监测、规范化管理,做好信息收集和发布等工作;跟踪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督促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收集汇总各部门验收完成项目工程材料等工作
(34)城建办
机构职能:宣传贯彻上级关于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全镇村镇规划的编制、审核和报批工作,对村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行使规划管理权。按规定审核村镇的生产、公共和民用项目,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组织、协调村镇的综合开发工作,负责村镇道路、园林绿化,集贸市场、自来水、环卫、路灯等市政公用事业的管理和环境整治。负责全镇范围内的建筑市场的管理工作,做好建筑队伍、工匠、预制构件生产的管理工作。安排和管理村镇建设的各项资金和物资,并合理分配和使用。会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村镇建设中发生的纠纷和违章、违法事件。认真做好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和建设工程案资料管理工作。
(35)环保办
部门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编制本镇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收集辖区内各类环保信息,及时与基层环保信息员进行联系,负责拟定全镇本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研究部署环保工作任务;协助做好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及排污费征收工作;参与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督促辖区新改扩迁建项目,及时做好环保手续报批、“三同时”环保验收,辖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辖区生态镇、生态村创建;协调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各项工作,保护生态环境;扎实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建立村收集、组保洁、镇运转、县处理垃圾四级转运体系;加强辖区饮用水源的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承担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36)财务室
部门职能:政府财务报销、收支;工资奖金福利发放,纳税申报。
(37)团委
部门职能:加强团的组织、思想,建设;团员青年的管理以及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依托“党建带团建”,做好“推优入党”
(38)妇联
部门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咨询电话:0718—8024960 值班传真:0718—8029382
办公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718-8262915
办公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恩施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9:00-12:00,13:30-17:00,冬季: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