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数字政府、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大数据和公共资源交易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工作。
(二)负责办理县级投资项目审批、施工许可、市场服务、社会事务等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协调联合勘查验收、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工作。完善和落实审管联动制度。
(三)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集中办理,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便民化。
(四)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运行和管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五)负责电子政务、数字政府、大数据建设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政府数据资源整合应用和共享开发。
(六)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县政府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和考评工作。
(七)规划指导县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项目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和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八)监督管理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筹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专项督查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九)负责建立公共资源投诉举报机制,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联动执法。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受理查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
(十)负责建立管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推进全县专家资源共享,健全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开展业务培训,规范专家管理和使用。
(十一)统筹协调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统计和大数据分析。
(十二)负责受理妨碍政务服务环境行为投诉举报,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督办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舆情、接待、政工人事、信息调研、宣传报道、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文明创建、机关财务等工作。
(二)政务管理股。协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和“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拟订政务服务相关制度、办法、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方面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实施。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流程再造、信息统计和分析整理工作。检查、指导、考核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落实审管联动制度。统筹协调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和管理。指导协调县政务服务大厅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服务及配套服务窗口运行。协调推进“一窗受理”。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实时监督并预警和纠正违规审批服务行为。
(三)项目审批股。负责办理发改、人防、水利和湖泊、商务等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组织有关进驻中心部门窗口实行并联审批、联合会审、联合办理。
(四)施工许可股。负责办理住建、城管等领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五)市场服务股。负责办理新闻出版、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六)社会事务股。负责办理县级编制、教育、民宗、民政、农业、林业、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七)勘查验收股。负责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勘查、验收工作。组织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消防等部门和供水、电、气、热等公共服务部门现场联合踏勘。
(八)交易管理和信息资源股。负责拟订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实施。规划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进平台运行和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互联网+监管”,实现全流程电子化。负责建设和管理县级评标专家库,健全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信用信息归集、披露、分类评价和联合奖惩等应用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指导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全县数字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工作。负责政务云平台、城市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行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承担县级财政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评审、验收、考评工作。组织协调大数据资源整合应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承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信息化应用技术支撑及运行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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