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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376—7922353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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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信息

商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县工信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挂商城县科技局牌子。

职能转变。将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县政府办公室(县科学技术局)的科技管理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县工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

(二)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的建议;牵头拟订激励自主创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章草案,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牵头拟订全县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负责《商城县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五)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六)负责指导工业企业改制工作,拟订全县工业企业改革的政策,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

(七)积极推进工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促进工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提高工业整体技术水平,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步伐。

(八)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以及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和县政府规定权限立项、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九)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工程,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十)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工程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二)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三)研究提出全县钢铁、有色金属、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政策和建议;依法规范和整顿矿产经营秩序。

(十四)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五)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政务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六)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七)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区域性合作、专业化协作、对外合作、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县工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考核与奖惩。

(十八)管理工业行业和工业经济运行等有关职责。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政策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按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县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工业日常运行监测;工业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十九)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二十)组织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二十一)制定推动全县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全县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二十二)负责全县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促进和推动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牵头拟订促进高新技术出口的相关政策、措施。

(二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二十四)负责全县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出全县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实施全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基本建设;负责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

(二十五)负责全县科技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

(二十六)制定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计划;负责全县对外及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全县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培训等出国审批工作。

(二十七)制定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指导全县科普工作;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统筹规划、指导全县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

(二十八)制定全县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

(二十九)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商城(回国)工作或定居实施意见;负责拟订国(境)外机构在县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办法;指导有关留学回国人员科研经费资助工作;承担有关方面的人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负责相关国际交流和合作事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实施和成果评估、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出国(境)和来商城工作的外国专家的培训工作,拟订全县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管理范围内的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

(三十)管理盐业和医药储备。

(三十一)按照“一岗双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等工作。

(二)规划与产业政策股。组织拟订全县工业、科技、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的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县工业、信息化的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全县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会同有关方面实施汽车、农药的准入管理;负责工业招商工作;指导企业的区域性合作、专业化协作、招商引资、出口创汇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县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推动乡镇科技发展;承办县属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审核事宜;负责全县科技兴贸工作;承担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提出全县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研究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拟订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示范、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扶贫等涉农科技工作。

(三)运行监测协调股。监测分析全县工业日常运行,分析省内外、市内外和县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做好工业经济发展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工业经济发展动态;建立重点骨干企业直报制度,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四)中小企业服务股。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协调企业享受政府贴息贷款政策的落实;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改革,指导集体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五)政策法规与安全生产股。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工业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钢铁、有色金属、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县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承担矿产工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和县科技重大专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承担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材料的开发和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推广应用;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工程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相关事务协调与管理工作;承担通用机械、汽车、农用汽车、民用船舶、交通机械制造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县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工业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拟订食品工业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七)网络信息股。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政务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三网融合;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承担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方面的职责,开展本单位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政务信息使用、利用和实时更新情况;利用网络平台,推进办公现代化。

(八)高新技术发展股。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方面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负责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县工业进步,推动全县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开展基础研究与前沿建设研究,组织实施基础研究发展计划;负责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拟订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发计划;组织拟定全县国际合作的政策措施及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对外及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全县科技合作计划及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科技宣传。

(九)科技成果股。拟订全县科技成果转化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定科技成果管理、评审和奖励的政策和制度;统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奖励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档案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负责技术出口项目的技术审查和保密审查;负责管理技术贸易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指导和协调建设贸易活动;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统计和技术合同仲裁工作等。制定全县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县科普工作;指导全县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负责县属科技类民办企业的登记审核工作。

商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简介

信阳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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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政务服务网、“信阳智慧政务”微信平台是市行政服务中心推出的网上办事平台,标志着我市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用户在网上办事前,需要在信阳政务服务网上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的账号可在微信公众号等其他形式的信阳政务服务平台上通用。信阳政务服务网、“信阳智慧政务”微信平。。。
商城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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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河南省商城县赤城街道商城县行政审批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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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开展周六延时服务,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以正常办理

商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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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76)7921651

办公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城关镇温泉大道中段16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商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商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咨询电话:0376-8135615

办公地址:商城县黄柏山路文体广场财苑小区1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00-11:4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30。

商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