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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负责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等服务。
(三)负责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实施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采购项目,依法组织招标投标活动。
(四)受采购人委托,代理实施集中采购目录外的政府采购项目;接受各县(市、区)委托,代理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五)负责对采购市场进行调查和分析,建立商品目录库,制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审核采购需求,为采购人编制采购预算提供咨询和建议,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受理询问和质疑。
(六)负责依法组建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加强对评审活动的现场监督管控,对评审专家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
(七)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工作。
(八)负责政府电子化采购系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实现市、县网络一体化运行。
(九)负责为进场交易项目提供见证服务,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十)负责收集、整理进场交易项目档案;建立和管理供应商库、供应商诚信档案库。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受理发布科。负责交易项目的受理、登记、分办、督办。负责受理、答复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负责投标保证金管理;负责办理中标(成交)公告。负责组织业务培训,对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三)政府采购一科。负责研究制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审核采购需求,编制政府采购文件。
(四)政府采购二科。负责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活动的现场组织,对采购结果进行确认。
(五)现场管理科。负责开标、评标、候标区管理。负责抽取评审专家,对其履职情况考评。负责记录开评标现场影像资料,实施进场交易项目全过程见证服务,对采购活动进行内部监督管理,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负责进场交易项目档案收集、移交。负责建立和管理供应商库、供应商诚信档案库。
(六)信息技术科。负责政府电子化采购系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实现市、县网络一体化运行。负责中心网络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机关党支部。负责中心的党群工作。
咨询电话:0724-2381565
办公地址:荆门市双喜大道5号(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以东、天鹅小区以西,双喜大道与天鹅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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