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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财政局

淮滨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6--777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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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信阳市淮滨县淮河大道中段邮政编码:464400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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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财政局职能信息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依法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统一管理政府外债。

(七)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属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管理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管理。

(八)拟订全县和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指导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

(十一)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四)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五)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落实相关专项投入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监督,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的职责分工。中共淮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提出进人用编申请;核对用编单位的人员编制现状并提出初步用编审核意见,填报《审批表》,呈县委编委领导审定;县委编办依据审批意见,核发《入编表》,办理入编手续;相关部门凭《入编表》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任)、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淮滨县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淮滨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产权界定、清查登记、产权纠纷调处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接受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及资产处置的具体工作;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和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更新并按规定处置,拟订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机关政策性职工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工作;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建设维修、权属登记、使用调配、产权纠纷调处,按规定承担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对房地产处置提出初审意见,报县财政局审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综合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重要报告、文件、综合性文稿;管理财政信息、政务公开、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督查、应急、档案、信访、保密、安保和环卫工作;负责财政局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电子政务方面的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政务信息使用、利用和适时更新情况;利用网络平台,推进办公现代化,实现无纸化办公。

(二)预算股

提出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汇总等工作。

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统计监测地方政府债务;开展债务风险分析、评估、预警工作;制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政策措施和方案,指导全县债务风险化解和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和债券资金日常管理,提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争取和分配的初步建议;督促债券资金的支付进度;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组织协调县本级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提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负责对县本级部门和预算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三)国库股

组织全县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政府债券发行、兑付等有关管理工作。

(四)综合股

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

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研究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承担税收政策调查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税工作;承担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资本运营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地方性规章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拟订全县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标准;管理和监督全县政府采购活动;受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

(五)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党派、群团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

承担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政法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县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六)教科文股

承担教育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承担科技、文化、宣传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科技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完善深化科技经费管理改革相关工作。

(七)经济建设股

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县本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八)农业农村股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承担财政支持“三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扶贫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涉农有关政策性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自然资源、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提岀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完善乡镇财政职能以及建立健全乡村政权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拟订全县乡镇财政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对各项惠农补贴和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发展财政投入进行监督管理。

(九)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金融贸易股

承担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

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全县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普惠金融有关政策;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拟订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有关政策;承担政府投资基金政策拟订等有关工作。

(十一)企业股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初编工作,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具体收支项目建议,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决算)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全县资产评估机构有关工作。

(十二)会计股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按规定对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负责县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十三)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

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拟订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审核编制资产购置计划和审批购置事项;负责集中统一处置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行为;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县级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有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十四)非税收入管理股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非税收入征缴、稽查和数据信息汇总、分析;负责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使用、核销等工作;指导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淮滨县财政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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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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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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