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华容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和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区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制定实施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全区中医药业发展,推动全区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财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规划发展、信息化建设、机关政府采购等工作。
(二)人事宣传教育股。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乡镇卫生院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网络舆情监控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及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负责本系统人员工资审核、职称评定等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卫生健康股(区爱卫办、区血防办)。承担健康华容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健康华容建设重大政策措施、任务并督促实施。组织开展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及科学普及活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血吸虫病防治政策措施、规划、方案。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推进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协调推进营养健康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承担基层卫生与妇幼卫生健康工作。拟订全区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措施、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责服务项目经费的预算、拨付,按照服务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监督经费合理使用。
(四)医政医管股(行政审批、中医、医药体制改革、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动员办)。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协助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和民生兜底医疗救助保障工作。组织医疗事故、纠纷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公共卫生许可证的审批、负责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核发相关许可证书。承担中医药管理服务与发展、国防动员、医药体制改革等工作。指导乡村医生管理工作。负责育龄夫妻绝育后申请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术的受理、初审。负责协调政策内怀孕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工作。说明:医药体制改革、中医、行政审批同并入。
(五)法治与综合监督股。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政策研究并组织分析评估。负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与监督管理。组织起草卫生健康地方性政策规定草案和标准以及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并协调落实中央、省、市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氛围。承担区老龄委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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