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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审计局为固始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县审计工作。主要职能有:
一、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起草审计、财经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审计建议。
三、向县政府提交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县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3.使用财政资金的县级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5.以财政资金、国有资产投资或融资为主的基建项目和与其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的财务收支。
6.政府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对县域内国有金融机构或垂直管理企事业组织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七、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
九、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咨询电话:0376-4999110
办公地址:信阳市固始县中山大街与204省道交叉口向西200米街道市民之家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4:00-17:30; 冬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3:30-17:00。
咨询电话:0376--4635266
办公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与成功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原行政服务中心信访局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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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冬季 8: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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