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正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主管正阳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 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 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 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推进旅游惠民,推动文化惠民工程实施。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 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十)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 督查督办大案要案, 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 推动天中文化走出去。
(十二)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监管、审查全县广播电视节目,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十三)宣传、贯彻、落实文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和实施全县文物保护和利用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管理、文物保护维修等;组织全县文物资源调查,加强全县文物信息化、数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协调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项目;负责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管理、抢救、征集工作;负责文物经营机构和文物市场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下属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县文化局机关内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包含政策法规、人事、离退休干部工作、财务)
(二)行政审批服务股(包含市场管理)
(三)传媒管理股(包含科技与媒体融合发展)
(四)文物保护管理股(包含文物资源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五)公共服务股(包含艺术)
(六)产业发展股(包含宣传推广、对外交流合作)
五个二级机构: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文物保护所、正阳县文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396-8899882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正阳县崇信街与文化路交叉路口东侧(正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396)8922271
办公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东大街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