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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于2019年2月2日正式挂牌成立。2019年“三定方案”设立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 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 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 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推进旅游惠民,推动文化惠民工程实施。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 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10、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 督查督办大案要案, 维护市场秩序。
11、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 推动上蔡文化走出去。
12、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监管、审查全县广播电视节目,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13、宣传、贯彻、落实文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和实施全县文物保护和利用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管理、文物保护维修等;组织全县文物资源调查,加强全县文物信息化、数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协调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项目;负责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管理、抢救、征集工作;负责文物经营机构和文物市场管理工作等,局机关下设办公室、文化艺术股、产业发展股、文物股、行政审批股、科技传媒股六个内设股室。
咨询电话:0396-6927969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上蔡区(县)重阳办事处蔡都 大道与秦相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一,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