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能信息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指导、管理全县文物和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开展文物保护和利用。指导、管理全县博物馆、纪念馆工作,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负责社会文物管理、文物科技保护和对外交流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文物安全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重点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安全监督责任。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沈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