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审查报送县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向县政府报告审查、修改意见。
(3)承担县政府规章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各乡镇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县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指导全县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
(5)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县法律顾问工
作。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0)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
西华县司法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局机关共设行政股室:办公室、政治部、依法治县办、执法监督协调股、政策法规股、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中心、律师工作股、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管理股、法律援助工作股10个,局属二级机构: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