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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市情况拟订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参与研究全市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参与拟订全市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有关地方性政策,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市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组织实施我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省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和技术目录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市年度进出口指导目标,指导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驻随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制定全市技术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全市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招商引资活动。
(九)参与拟订我市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政策,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国家、省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协助国家、省有关部门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协调指导全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拟订和执行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制定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及转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制定我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负责我市境外就业介绍机构资格的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全市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援助项目,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十二)负责全市商务系统业务指导,指导全市商务系统的联合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文件起草、新闻发布和政务信息;承担机要、保密、电子政务、档案、通讯、文印、信息、信访、提案等工作;负责重要接待活动;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商务统计管理工作,编发《随州市商务经济指标》手册。
(二)人事教育科
承担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实施国际商务专业资格制度;制订全市商务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党建、纪检监察、群团及其它社会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台、侨务、统战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研究分析我市利用外资、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我市扩大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健全我市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负责讲话材料、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及史料编修等工作。宣传、贯彻和实施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件的研究与协调;承担全市商务系统的普法和机关法律事务,牵头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受理、审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商务领域深化改革、“放、管、服”事项;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市场体系和秩序科
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全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推进流通标准化;指导协调商品市场发展,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负责研究制定我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推动药品流通行业管理,逐步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
(五)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
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商贸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的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内会展的组织策划和国内市场的组织开拓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茧丝绸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六)电子商务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移动购物、电视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牵头做好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和监测,联系电子商务相关行业协会,协调配送、支付、技术、认证等配套行业发展,推动以电子商务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负责组织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培训与交流等。
(七)对外贸易科(市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和执行全市进出口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管理和开拓国际市场工作;承担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报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的进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和进出口预警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进出口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和洽谈会等活动;管理和指导对港、澳、台贸易;指导协调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在随州设立常驻机构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发展规划及科技兴贸战略;承担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市场开拓、机电产品进口审核登记、加工贸易管理等工作;监督协调全市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工作;指导协调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展销会、洽谈会。承担市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拟订我市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政策,组织并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省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并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安全损害预警机制;协助国家、省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协助调查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负责国家规定的计划配额商品的管理;负责全市工业品进口计划和限量登记指标的管理;指导全市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会同税务部门管理全市出口退税的稽核。
(八)外商投资管理科
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研究、分析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拟订和执行鼓励外商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的审批和变更的备案工作,负责对国家、省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进行初审及转报;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依法监督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组织并协调相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承担全市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对接及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九)外经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计划;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业务;拟订我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牵头我市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负责对外经济援助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服务外包相关工作;负责联合国有关机构、友好国家及国际化民间组织对我市提供多边、双边无偿援助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服务贸易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市技术进出口、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指导、协调本地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有关工作;负责在本市设立的内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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