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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定全区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协调镇村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区内住房(含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屋产权的房产交易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内人民防空工作。负责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知识产权市场管理和市场价格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区内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物价等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规范区内生产、经营、交易等市场行为,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起草全区综合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内质检、食品药品监管、民政、文化市场监管等综合执法,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负责区内环卫、市政设施、绿化、渣土等方面管理工作;负责受理综合执法中的投诉、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负责区内交通运输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对违法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负责区内交通运输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对违法建筑和违法行为依法下达停止建设、限期整改、没收和处罚通知,并依法强制执行;负责区内网格化管理监控平台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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