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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医疗保障局

通山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2-29

负责人:余良文

官网:http://zwfw.hubei.gov.cn/webview/bszn/bmsy.html?department=11421224MB1627462E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迎宾大道东侧通山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715-239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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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医疗保障局职能信息

(一)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监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的贯彻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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