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境内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上级下达的和我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工作。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重要河湖健康评估,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用水、节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实施河湖水库及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地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调度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定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政策及法规;负责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建设的行政监督;拟定南水北调受水区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南水北调水量调度计划;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费征缴。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验收、监督评估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做好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工作。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跨镇(办)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稽察工作。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和水利系统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自然灾害防救的职责分工。项城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项城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项城市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项城市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协商一致。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项城市水利局负责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项城市公安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咨询电话:0394—4620896
办公地址:项城市市民之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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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其他节假日参照国家放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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