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大数据管理、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总体规划、规则和制度,组织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负责全县(园区)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监管,统筹协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政府购买中介服务规范工作。牵头开展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清理规范工作。
(三)承担县政务服务大厅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推进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四)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统筹推进全县政府和公共服务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共享、应用等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
(五)负责全县电子政务云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和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应用协同融合。承担大数据平台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六)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依法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指导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负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
(七)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和联动执法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八)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推进评标专家资源省市共享,健全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组织开展培训教育,规范专家的管理和使用。
(九)负责县人民政府“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政府中心工作治理数字化转型,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结合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推进相关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县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规范和取消下放,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受理,征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后按程序办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牵头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3、与县司法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县司法局负责精简行政审批中“减证便民”工作。
4、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5、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监督管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及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按照职责分工,对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受理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理;依法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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