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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领导信息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漆 威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刘宝兰
机构设置
黄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
下属事业单位:黄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黄州区光荣院。
咨询电话:0713-8117001 传真 0713-8117020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赤壁大道2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13-8876358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10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 -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13-8876358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102号政务服务中心(黄梅戏大剧院斜对面);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